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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豫西民间信仰研究

作者: 陈洋
专业: 中国古代史
导师: 吴琦
授予学位: 博士
授予学位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明清时期;豫西;民间信仰;社会秩序
摘要: 近些年来,民间信仰成为社会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多被置于区域史的视角之下探讨。本文将地域锁定在豫西地区,以明清的日常和社会变动为背景,通过对民间信仰和社会调控、民间信仰和社会变动两组关系的论证分析,展现明清豫西民间信仰的丰富内涵,揭示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大传统与小传统、民间信仰与社会秩序之间的互动与关联。
  豫西的自然与文化生态孕育比较完整的民间信仰体系,这种完整体现在民间神灵的区域分布、行业属性、思想分类及礼制层面。就时间维度而言,在明清豫西民间社会里,很多寺庙宫观具有悠久的历史,体现极好的文化延续性,又呈现新的时代特点,譬如政策变动、风俗丕变、商业发展等。就空间维度而言,首先,明清豫西民间信仰具有中原民间信仰的共性,譬如正统性强、合祀现象普遍、巫术气息浓厚等;其次,明清豫西民间信仰具有独特性,譬如受秦晋楚影响较大、汉代人格神发达等;最后,豫西区域内部具有差异性,譬如神灵的乡土性、礼俗的不同等。
  日常和变乱是民间社会截然不同的两种状态,民间信仰在日常与变乱的交替中变化发展。明清豫西民间信仰在日常状态下,既受到官方的行政控制,又受到理学的道德风化。地方官以建构正祀为目标,通过建立正祀体系、力推正祀职能、禁毁淫祠及严惩些邪教等手段付诸实践。中央政权以民间信仰为渠道,通过豫西地方政府将国家意识落实到乡村社会。理学家以推行儒教为目的,通过筑建书院、兴办讲学、批判异端及推动神明儒教化等方法付诸实施。理学精英期望通过引导、教化及调整民众思想,完成大传统对小传统的渗透。官方行政控制和理学道德教化时有交叉重叠,比如理学官僚的双重身份,但是在绝大数情况下,两者由于调控目的和方法的差异,存在明显区别。
  变乱包括天灾和人祸,这是明清豫西民间信仰的另一种生存环境。本文攫取嘉靖地震、明末农民起义以及嘉庆中期宗教叛乱等事件来分析社会变动中的豫西民间信仰。这些事变破坏地方社会秩序,进而导致包括民间信仰在内的整个社会体系失控,譬如明末农民起义;民间信仰失去社会调控,亦会破坏地方秩序,引起社会变乱,譬如嘉庆中期宗教叛乱。社会变乱与信仰失控互为因果,民间信仰与地方秩序休戚相关。破坏与重建如影相随。豫西民间信仰物质载体和精神形态的重建并不一致,比如宫庙寺观等物质载体的重建几乎都在变乱之后,而诸如神奇传说或神灵感应等精神形态在乱中已经开始。变乱与日常相比,加速了民间信仰体系的新陈代谢。
  面对官方的行政控制和理学的道德援助,豫西地方社会作了积极的在地回应。部分正祀在豫西民间普遍流行,即正祀民间化现象普及。这不仅得益于官方的行政控制,亦归于民间社会的适时回应,譬如耆民的推动以及民众的调整。理学家的道德援助,致使豫西民间诸神始终有一种道德诉求,民间神灵儒教化现象逐渐普遍。明清豫西民间信仰在地性,还表现在民间生产、传统节日、民间艺术、民间庙会等豫西民众日常生活中。民间信仰渗透于明清豫西社会的众多方面,主要在于民间信仰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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