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冬梅 |
专业: | 公共管理 |
导师: | 张继如 |
授予学位: | 硕士 |
授予学位单位: | 内蒙古大学 |
关键词: | 地方政府;生态责任;环境保护 |
摘要: | 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部,全旗东西宽188公里,南北长209公里,土地总面积20367.18平方公里(3055.06万亩)。其天然草地资源总面积为2962.36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96.97%,是一个典型的牧业大旗。但由于几个世纪以来的过度放牧、垦荒、以及始于近半个世纪前工业经济的发展等人为因素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经济的发展已经使全旗范围内生态功能持续衰退,生态安全受到威胁,水源涵养功能退化,草原防沙治沙功能减弱,沙尘暴危害严重。生态恶化问题已经成长为制约经济发展最大的瓶颈。对此,作为环境保护的管理者和领导者,鄂托克旗政府必须完善其生态职责,遏制鄂托克草原荒漠化发展势头,保护好草原这个生态屏障。 本文阐述了地方政府生态责任的涵义及其意义,介绍了鄂托克旗政府在履行生态责任现状,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了鄂托克旗履行生态责任方面的建议。这对政府今后正确认识和应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