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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文学批评中的合法性问题

作者: 王军
专业: 中国现当代文学
导师: 马以鑫
授予学位: 博士
授予学位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
关键词: 批评;合法性;合理性
摘要: 文艺的体制化过程加剧了政治合法性与文学合理性之间的价值冲突,通过一系列的批评争论,比如关于"可不可以写小资产阶级"的讨论,对于《我们夫妇之间》的批判,关于写政策,写英雄人物的讨论等等,批评规范在题材、主题、形式、作家思想等方面,对创作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在真实性、表现本质、作品和作家评价等问题上形成了僵化的模式.由于批评的强制性要求,文学创作出现了严重的公式化概念化倾向,引起了文学实践对批评规范的质疑.文学实践出现的落后状况引起了各个方面的不满,动摇到了规范的合法性,迫使文学规范开始进行调整.周扬在第二次文代会上,重新提出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理论,表现出反教条主义的要求,但是其基本论点还是与原有规范相似;冯雪峰以现实主义来反对主观主义,要求创作的真实性和典型化,给予了文学实践更大的空间.胡风则认为,必须从实践的要求出发,抛弃文学规范的狭隘化立场和宗派主义,重建新的文学制度.文学合理性在"双百"方针提出之后,获得了明显的解放,出现了一个否定性反思潮流,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概念、教条主义倾向乃至文学规范等都提出了批评,同时,开拓现实主义道路、文学是"人学"等论述也传播开来,政治要求和文学实践的同一,使文学规范出现了合法化危机,但是,政治规范在重建文学规范合法性时,依然发挥着关键作用.1958年之后出现的群众文艺高潮和反对修正主义文艺运动,表明文艺中的政治性思维进一步强化.其中出现了许多合法性问题,比如民歌、工厂史的形式合法性、群众文艺价值合法性等,它们与文学实践合理性的矛盾,引起了文学批评的分化,一方面许多正统观点还顽强存在,另一方面,文学规范在重视艺术规律和题材等问题上,表现出突破僵化的努力.原有规范不能满足政治规范的意图,其合法性就处于脆弱状态,新的规范力量因此而崛起,京剧现代戏、工农兵创作、报告文学、读者评论由于其革命性内容,构成了新的价值话语.同时,新规范通过批判和"叙事",重新解释并颠覆了三十年代以来的文艺历史,两种话语在1966年完成了"合法性"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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