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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方用药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

作者: 常星
专业: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导师: 代涛
授予学位: 硕士
授予学位单位: 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
关键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方用药;聚类分析;评价指标;药品费用
摘要: 研究目的:
   处方用药不合理问题已经成为卫生领域的普遍现象,本研究在较为全面系统地了解2009-201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处方用药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处方合理性进行影响因素分析,发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药品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关键问题,旨在为规范药品的使用与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研究内容:
   确定本研究的评价指标和重点分析的影响因素;从处方合理性、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和处方药品费用三个维度对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处方用药现状进行分析:分析不同举办主体和不同区(县)的社区门诊处方用药情况;探讨处方合理性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使用和管理的政策建议。
   研究方法:
   收集国内外有关处方用药的相关政策文件、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资料,并且对其进行文献研究。根据现场调查数据和国务院医改办处方用药数据,对北京市社区门诊处方用药的相关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单因素分析和聚类分析;对处方合理性的影响因素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
   研究结果:
   1.通过对国内外处方用药的评价指标和影响因素进行文献研究,确定了评价处方合理性、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和药品费用等三个维度的8个指标以及社区门诊处方合理性的重点影响因素。
   2.通过与国内外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发现,2009-2010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张处方平均用药种数以及抗菌药物、激素、注射剂的整体使用情况较为合理:国家基本药物的销售额占比仅为23.47%;2010年处方药品费用达到106.79元。
   3.政府办、医疗机构办和其他主体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方合理性均符合WHO标准;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方面,政府办和医疗机构办好于其他类型机构;在处方药品费用方面,政府办社区机构低于医疗机构办和其他主体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所有区(县)的每张处方平均用药种数均达到WHO标准,少数区(县)的抗菌药物处方率和注射剂处方率不符合WHO标准;大多数区(县)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在60-80%之间,国家基本药物销售额占比主要集中在40-60%范围内:有一半以上区(县)的平均处方药品费用超过100元。
   5.不同区(县)的社区门诊处方用药情况可分为四类,第一类包括东城、西城、朝阳、丰台、海淀和石景山;第二类包括门头沟、大兴和昌平;第三类包括房山和密云;第四类包括顺义、通州、平谷、怀柔和延庆。经统计学检验,发现四类地区之间的处方用药指标存在统计学差异。
   6.通过文献研究和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式筛选自变量,分析社区门诊处方合理性的主要影响因素,最终发现地区差异变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举办主体、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和全科医师占执业(助理)医师比例与处方合理性有关。
   研究结论:
   1.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处方用药情况总体合理,但存在少量单张处方药品种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处方药品费用亟待得到有效控制。
   2.不同举办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处方用药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好于非政府办机构。
   3.处方用药水平城区发展不均衡,近郊区处方不合理情况比较严重,而中心城区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水平较低,处方药品费过高的现象比较突出。
   4.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助于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处方用药的合理性。
   5.全科医师的专业知识较为丰富、用药行为更为规范,有助于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处方合理性。
   政策建议:
   1.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措施,发挥国家基本药物的作用,促进处方合理性;
   2.分类指导,改进处方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3.明确医疗机构责任,加强处方审核和管理;
   4.强化药品培训工作,规范用药行为;
   5.加强合理用药宣传,培养居民科学的用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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