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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委巡察组向2017年两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市委要求和区委工作部署,2017年第一轮组成五个巡察组,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24日,分别对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环卫中心、区红十字会、区国资公司五家单位开展巡察;第二轮组成三个巡察组,于12月17日至2018年1月10日,分别对区妇联、区工商联和石景山游乐园三家单位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开展巡察。通过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重点查找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问题。

近期,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1.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在的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委扩大会、领导班子会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力投入不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务实管用的办法不多;少数执法部门和基层科队站所抵御风险能力不强。

2.石景山游乐园存在的问题。党建统领作用不明显,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认识和把握有差距;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程序不规范;党委未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及财务账;项目管理存在盲区;党风廉政建设“宽松软”,监督力度不大。

3.石景山区红十字会存在的问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失之于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主要廉政风险点防控不严;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

4.石景山区妇女联合会存在的问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对下属事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视不够;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基层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落实中央群团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不深入,改革后新的组织架构运行效果不明显。

5.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主体责任抓的不深不细;基层厂队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力量配备不强,支部班子长期不完整;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任职资格把关不严;落实制度不严格,监督审核不到位;合同管理不规范。

6.石景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存在的问题。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执行制度不严格,合同管理不规范,要素不全;财务管理不严,相关规定执行有偏差,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较大风险;调研课题运行缺乏监督,成果转化不足。

7.石景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存在的问题。党组贯彻落实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认识有偏差,在综合监管上发力不够;全面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意识不强,对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工作培训和监督检查不足;“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自由裁量权导致的廉政风险依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偶有发生。

8.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存在的问题。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权责划分不清晰;缺乏对全资子公司有效的监督,对重大投资项目监管力度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

区委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进行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巡察期间,巡察组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区委巡察办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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