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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反“四风” 清清明明过佳节

清明节前夕,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有关纪律要求,及时下发《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节日节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明确监督重点,严明纪律红线。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四风”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构筑廉政“高压线”。结合清明节点,严查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单位公车、私人企业车辆进行祭扫、游玩等活动;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的钱物、土特产等;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祭扫活动中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祭扫活动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紧盯薄弱环节,向下延伸检查。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监督重点,紧盯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主动出击,努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4月4日,区纪委区监委第七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区委教工委主体责任办联合对教育系统二级单位的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法,随机抽取黄庄职业高中、保健所、青少年活动中心3家二级单位开展突击检查,检查组现场核查了各单位的公车数量以及封存情况,重点检查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车辆使用审批流程和派车登记情况是否符合规范。4月3日至4日,第十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由组长带队,集中对城管工委系统6家单位及其二级单位开展实地检查。采取听简要情况介绍、查相关制度文件资料、看关键部位和场所、提党风党纪要求四个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了解各单位节前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情况、纠正“四风”问题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公务用车封存使用情况、班子成员责任落实等情况。同时,针对公车私用问题,检查人员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对照台账,逐一核查公务用车封存使用情况。

加强警示教育,深植纪律意识。八宝山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结合清明节“四风”问题督查工作,组织街道全体党员干部、协管员、安全员在清明节前夕观看《清风北京—北京市正风肃纪教育片》,警示党员干部们要时刻严格用党章、党纪要求自己,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节日期间,全区各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履行“两个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也得到明显增强,形成了清清明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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