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区开展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刻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钉钉子精神落实落细管党治党要求,坚决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做到一切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挥,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在实处,在石景山区形成生动实践。
《通知》对整治重点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共列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力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等13个主要方面。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取得实效,区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区监委,明确主任、副主任及成员构成。制定《区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细化整治内容,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部门。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担起责任,带头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对标对表,在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对专项整治工作搞变通、打折扣,工作不到位,自查不严、整改不力、隐瞒谎报的,要严肃问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