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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把“五关” 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零质疑”

区发改委坚持依法依规积极应对集中采购项目工作,严把政府采购风险点,做好重点项目梳理分析,严把“五关”,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无有效质疑。(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之日起的有效期内,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我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质疑工作的规定较为简单。)

严把程序规范关。强化政府采购项目程序法规,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及项目操作流程,做到开标前审核、开标中监督、开标后核查。截至目前,无一例因程序违规提出的质疑。

严把依法处理关。制定质疑处理标准模板,统一质疑处理流程和规范。建立质疑案例库,依法依规处理各类问题。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与采购方细致沟通修改;对中标结果的质疑,依法依规进行复议会商,认真严谨出具答复意见,加强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

严把方式运用关。充分运用询问、调解等方式处理质疑,于情、于理、于法与质疑当事人进行沟通,主动与供应商沟通问题症结,有效化解质疑。进一步严肃质疑纪律,明确限制质疑条件和范围,实行实名制质疑,杜绝虚假恶意质疑。截止目前,政府集中采购有效质疑率为零。

严把档案管理关。完整保留质疑人或被质疑人的书面证据,紧急情况时需用电话和传真进行沟通的也注意保留证据。同时,严格保密投标纸质、音(视)频档案文件,做到质疑处理决定有据可依。

严把法律风险关。坚持质疑处理论证会商制度,设置专人接待处理质疑事项,咨询专家(律师)、项目专管员集体会商,形成会商记录档案,为后期政府采购项目提供参考依据,共同研究质疑事件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审慎作出质疑答复。(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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