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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山街道:“四明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察工作

根据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老山街道纪工委制定《老山街道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监察方案》,对辖区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监察,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明确责任落实。纪工委督促相关科室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重点任务进行认真梳理,摸排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当中的重点问题,形成任务清单,各部门按清单内容领任务、抓落实,全面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明确监察内容。纪工委、监察组对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情况,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情况,防治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到人的情况,社区城管工作站作用发挥情况等5项内容,进行重点监察。

明确监察方式。纪工委、监察组通过参加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实地走访检查掌握一手情况和查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监督检查不打折扣,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明确责任追究。对于工作任务没落实到人、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现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的,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未完成任务要求的,坚决严肃问责,典型问题将通报曝光。(来源:老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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