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局通过多种形式,规范对资产使用各个渠道的把关把控,切实筑牢资产管理廉政防火墙。
一是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管理。印发《关于石景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实施审批管理的通知》,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全部纳入审批范围,杜绝各单位擅自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行为。
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下放部分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强化主管部门资产管理职责,达到单位“三重一大”的资产处置行为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避免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行为。
三是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对资产出租、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各项收益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目前,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已实现全覆盖,遏制了“小金库”的形成。截至6 月底,行政事业单位共上缴国有资产收益30897.88 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入4243.59 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6654.29 万元。(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