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登记须知
一、旅行社分社的设立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拥有固定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一般为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三)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增存30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保证金账户增存35万元(依据国家旅游局旅监管发【2009】265号规定)。
二、旅行社分社的设立备案程序
(一)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自登记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备案应提交的文件(所有复印件用A4纸并装订成册,每个分社提交一套完整文件材料,多个分社应提供相应数量的文件)。
1、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分社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分社负责人履历表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需注明准确分社名称的原件,包含: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分社”或“分公司”字样)。
5、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原件)。
7、设立社与分社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办理人介绍信和分社门店的彩色照片(5寸)一张并附电子版。
三、《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的颁发
设立社应提交完整文件材料并符合《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65号)规定,可颁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改正后,方可向其发放备案登记证明。
四、工作时限:
(一)石景山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收齐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后即为受理。在受理备案事项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发放《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与否的决定。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办公地点: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区政府南楼319房间
办公电话:010–68607218(17)
联系人:张术瑞、朱际国
旅行社网点(门市部)设立备案登记须知
一、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条件
(一)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的公共场所。
(二)能满足营业需求的营业场所。
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一般为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备案程序
(一)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网点所在地工商办理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3个工作日内向服务网点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备案提交的文件(所有复印件用A4纸并装订成册,每个网点提交一套完整文件材料,多个网点应提供相应数量文件)。
1、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网点负责人履历表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网点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表》(原件)。
6、设立社与服务网点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办理人介绍信和分社门店的彩色照片(5寸)一张并附电子版。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的颁发
设立社应提交完整文件材料,并符合《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15号)规定,可颁发《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改正后,才可向其发放备案登记证明。
四、工作时限:
(一)石景山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收齐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后即为受理。在受理备案事项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发放《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与否的决定。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办公地点: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区政府南楼319房间
办公电话:010–68607218(17)
联系人:张术瑞、朱际国
附件:1、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部)备案登记表
2、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
3、负责人员履历表
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部)备案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设立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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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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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许可证号 |
| 设立社企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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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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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部名称 |
| 门市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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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部地址 |
| 门市部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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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部《营业执照》号 |
| 工商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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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部负责人 |
| 负责人手机 |
| 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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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部传真号码 |
| 门市部网站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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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部员工总数 |
| 门市部各岗位及员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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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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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设立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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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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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许可证号 |
| 设立社企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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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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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社名称 |
| 分社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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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社地址 |
| 分社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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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社《营业执照》号 |
| 工商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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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社负责人 |
| 负责人手机 |
| 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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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社传真号码 |
| 分社网站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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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金额及缴存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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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社员工总数 |
| 分社各岗位及员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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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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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员履历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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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政治面目 |
| 职称 |
| 文化程度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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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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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旅行社职务属:□任命;□聘任;□其他现任职务:□经理;□副经理 | |||||||||||||
工作简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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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工作简历 |
由该工作单位证明
任何职: 起止日期: 证明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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