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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局社保中心:坚持"三完善”加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

1.完善服务规范。结合窗口部门服务特点,全面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五制”、“四公开”、“三亮明”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重新梳理了业务权限和工作流程,制作了标准化服务示范片,从公共环境、着装标准、咨询服务、一次性告知等九个方面加以明确,编制了区社保咨询服务“十要十不要”口诀,制定了《社保经办咨询服务指南》。2.完善纪律要求。中心成立了行风监督领导小组,定期梳理分析窗口部门管理风险点,落实和完善纪律规定,强化督导检查,在全体工作人员和各个工作环节中,杜绝徇私越权,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杜绝慵懒散漫行为。3.完善服务用语。积极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文明用语和服务禁语(试行)》文件精神,在窗口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使用服务禁语。(来源: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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