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纪委《对全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区文化委召开机关科以上干部和所属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制定“五项”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向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延伸;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对单位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区文化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等八项制度,印发《文化委党风廉政责任分解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制度建设。三是把落实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在身边”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全覆盖。四是以“古城之春”艺术节文化创演活动、慈善寺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和党支部“联学联建联研”活动作为教育载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五是加强对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报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督促指导,增加报送数量,提高信息质量。(来源:区文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