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提升民政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从“三个明确”着手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明确服务标准,加强规范管理。明确自身要求,以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规范服务和优质服务为目标,制定民政局“十要十不准十做到”工作标准,从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效率、廉政纪律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规范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行为。明确行业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细化分管行业服务标准,全面加强各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抓全局、班子成员落实“一岗三责”抓部门、部门负责人抓个体,逐级传导责任压力。抓好统筹结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是党员我承诺、‘四讲四有’我带头”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尤其是窗口单位的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通过佩戴党徽、设置党员工作牌、公开党员承诺事面等方式,亮明党员身份,以党风促政风建设。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层层督促落实,部门周例会、月度工作汇报、季度工作检查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行总结和点评。加大巡查力度,成立巡查组,制定42项检查内容,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检查结果的运用,对工作人员政风行风方面的问题,在其实绩档案中客观公正记录,并督促整改;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来源: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