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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形式学习《问责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石景山区纪委第一时间响应,迅速落实,组织机关委局全体干部进行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领导班子率先学。区纪委召开常委会,集中学习《条例》内容,并结合学习感想畅谈体会。全体班子成员表示,要将《条例》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将执行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结合起来,将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确保《条例》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

机关干部集中学。委局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学、懂、透、用”为目标的学习活动。通过集体研读、分组研讨、重点解析、交流感想等形式,确保做到“学会、弄懂、吃透、用好”,使《条例》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在基层工作中落地生根。

每位同志主动学。除了集中学习外,连续安排4周的自学环节,拿出每周五下午一个小时的时间,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同时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介,拓宽《条例》的学习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加深对《条例》内涵的把握,并将学习感想和领悟体现在学习笔记中。

下一步,石景山区纪委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目标,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条例》的相关工作。(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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