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要求及本院党组研究部署,法院迅速行动,通过“三着力”工作举措,推动《北京市法院第二、三季度违纪案例通报》学习活动开展,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一是着力抓学习。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全院干警全面参与到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强化敬畏纪律规矩的思想意识。五里坨法庭、刑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等部门召开部门会,从思想、学习、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梳理查找问题,汲取违纪案例教训。民二庭、申诉审查庭、民三庭、知产庭、少年庭、行政庭、小额速裁庭、法警队、政治处等部门,采取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方式开展学习,结合年底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民一庭等党支部围绕“如何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问题展开专题讨论,通过学习提高认识、自警自省。
二是着力抓问责。进一步坚持将责任挺在前面,针对此次通报中违纪行为类型、违纪人员不同岗位,纪检监察部门将通报内容与今年工作相结合,与廉政监察员工作相结合,与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防止过问案件、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制度相结合,部署梳理廉政风险点,堵塞廉政风险漏洞,梳理分析当事人反映较多的问题、成因,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问责。排查是否存在离职法官到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的情况,要求各部门在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离任干警代理案件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离任干警代理案件情况进行核对、梳理。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使有责必追、问责必严成为新常态。
三是着力抓落实。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此次学习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推进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将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教育活动,将廉政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切实抓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落实。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明确领导干部抓工作的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的机制,对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发现一个追究一个,发现一起追究一起,进一步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来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