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文化委探索制定了《文化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巡察检查的工作方法》,以主体责任办公室为依托,联合各业务科室,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对基层科、队、所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向基层延伸不留空白、见到实效,扎实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文化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工作的流程、巡查记录等形成了规范严谨的制度要求。在巡察工作开展中,每月巡察对象经党政“一把手”确定,文化委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主管科室负责人参加检查,听取单位负责人汇报,查看相关制度记录等材料,并进行座谈或个别谈话。检查结束后,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在主任办公会和党委会上进行通报。对于突出问题,由党委领导、主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巡察检查组督促落实整改。
文化委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制度的建立和施行,是文化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和重要抓手,也是“一把手”贯彻“四个亲自”要求的重要途径,得到了全委人员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巡察制度,文化委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实现全面排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压实和规范。(来源:区文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