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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1年12月22日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忠华

五年工作回顾

自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支持和市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为工作目标,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强化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进步,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社会和谐与经济繁荣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2271件,同比下降11%,判处犯罪分子3167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型犯罪,使我区刑事案件数量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纠纷8900件,为广大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发挥商事审判作用,净化市场经济环境;及时化解中小型超市供货合同、供电供暖等群体性纠纷2500件,有力维护了安定繁荣、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科技创新与发展;妥善化解影视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393件;强化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进程;妥善处理因环境整治引发的拆除违章建筑案件,使争议从源头上得以化解,努力构建和谐的行政关系。积极破解执行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五年来执结案件7307件,执结标的额12.4亿元;加强审判监督与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能动司法,为全区工作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推进司法拆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建立了处理相关纠纷的研判会商工作机制,对相关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统一组织协调,共审执结案件379件;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预防,促进驻区企业健康发展。五年来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授课百余次,使驻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纠纷逐年减少;投入重大活动安保,支持全区维稳防控工作。积极主动参与2008年奥运会、2009年国庆60周年、2011年建党90周年等时期的维稳工作,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和服判息诉工作,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建立行政诉讼案件通报制度,通过每年两次向区政府通报案件反映的行政执法情况,提出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推出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构建多元调解,力促案结事了。将调解视为化解矛盾的最佳方式。大量案件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稳定了社会关系;落实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信。五年来,先后到基层办案近万次,接待旁听记者、群众十万人次,各级报刊、电视台、电台宣传报道司法举措、案件审理8000余次;推行便民措施,做到群众满意。对老幼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办案、现场调解千余次。开展对低保户、外地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五年来减、免、缓收诉讼费51万元。坚持到首钢迁安矿区巡回审判。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提高干警素质与司法能力奠定基础

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以廉洁执法促进司法公正。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等为民实践活动。将干警理念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成立党风廉政工作领导机构;全面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干警综合能力。以“争创学习型法院”为载体,组织法官论坛,为干警提供学习交流园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打造专业化法官队伍。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交流等方式选人用人。将青年法官作为法院人才培养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五年来,公开、择优招录干警64名,其中研究生学历占97%。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五年来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7起200余人次,及时办理人大督办涉诉信访案件36件,召开人大代表座谈和征求意见会17次,走访人大代表146次,征求代表意见110条;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妥善办理政协提案,建立定期通报沟通机制,通过重要事项通报、选聘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保障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陪审,直接监督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媒体舆论监督;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认真研究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提高审判质效。

今后工作设想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牢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指导,在区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加强院庭两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把握形势、服务大局、指导工作的能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法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公正廉洁执法的教育,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养。

二、全面加强审判业务建设,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认真开展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深入研究调解工作规律,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努力构建机制完善、各方参与、效果突出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丰富执行方式,拓宽思路,增强执行效果;完善便民举措,形成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司法为民机制,让群众切实感受司法便民成果;坚持能动司法,依法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和司法保障能力;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上下功夫,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

三、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司法能力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培养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以强化法官专业培训为手段,不断完善业绩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发挥制度导向作用,着力提高法官把握法律精神、公正司法的能力,把握国情区情、服务大局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执法为民的能力,把握矛盾规律、化解复杂纠纷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定期就专项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质量,坚持季度通报和街道联络员两项工作机制,继续探索与人大代表加强联络沟通的有效方式,保证人大代表更加便利、有效地监督法院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不断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机制;积极拓展接受社会公众与媒体监督途径,坚持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孟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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