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石景山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现代化首都新城区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更加注重依法履行职能,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7件691人,同比上升7.9%和23.6%,批准逮捕363件490人,同比上升0.8%和1.6%;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1件886人,同比上升28.3%和41.3%,提起公诉504件659人,同比上升18%和9.5%。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对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保护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与相关部门联合签署《司法保障助推中关村石景山园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撰写《服务区文化创意产业调研报告》;依法打击涉及侵犯驻区文化创意企业的犯罪,提起公诉5件9人;全面探索网络检察联络室工作,出台《派驻中关村石景山园区网络检察联络室工作办法》。
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集中力量化解上级挂账督办案件8件;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全年检务接待2000余人次;建立民事行政案件“四阶段”分解息诉工作法和《涉检信访快速分流工作机制》。
着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区司法局签订《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和《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工作细则》,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机制。
二、更加注重反腐倡廉,为实现我区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政务保障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9件,立案19件19人,同比上升90%,不立案13件13人,同比下降50%。
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依法查办司法人员渎职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共完成行贿档案查询1410次。协助完善全区13个重点委办局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排查2261个廉政风险点。
三、更加注重诉讼监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全面的法治保障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8件,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纠正漏捕后起诉6人,追捕到案并获有罪判决8人,纠正漏诉2人,追加犯罪事实14起,纠正违法2次,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
加强刑事、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向同级法院提起刑事抗诉1件,获二审法院改判1件,就刑事判决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0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交付执行专项检察、羁押期限专项检察工作,累计驻看守所检察280天,开展安全防范检查126次。
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同区法院签订《关于建立沟通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规范执法行为。与区看守所签订《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及《入所身体检查证据材料调取移送办法》。
四、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为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提供高效的内部保障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检察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选聘高校挂职副检察长1名,公开选任侦查监督处处长1名,通过竞争上岗选任科级领导干部16名,确定科级后备干部8名,获评北京市检察业务骨干17名,选任我院岗位能手20名。
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引领作用。我院门美子同志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接见。
狠抓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民主集中制度和重大事项票决制,坚持民主决策。
不断加强案件管理。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新机制。
五、更加注重接受监督意识,为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保障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定》,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意见的落实,及时进行反馈,切实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
完善接受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侦查案件2件2人。大力推行“阳光检务”,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设立检务大厅案件查询系统,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13年,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入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以建设首都先进检察院为目标,努力为石景山区建设现代化首都新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效果。
二、在班子和队伍建设上有所突破。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落实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提高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水平。完善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检委会学习等制度,突出抓好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和引领力度。
三、在加强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业务培训和工作衔接上有所突破。针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我院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将学习培训活动落到实处。完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机构建设,确保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四、在亮点工作的打造上有所突破。一是打造刑检工作亮点。二是打造民行工作亮点。三是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亮点。四是打造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亮点。
五、在查办职务犯罪上有所突破。一是要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二是要强化证据意识,切实规范侦查取证工作,建立必要环节,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切实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举报人、被举报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