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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作用 提升审判质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2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党代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第一责任,以提升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进步。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649件,同比增长14%。审执结各类案件8322件,同比增长12.9%,结案率96.2%,一线法官人均年结案185件。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537件,审结534件。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引导功能,服务民生保障经济发展。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825件,审结5558件。
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促进我区新兴主导产业发展。全年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45件,审结337件。
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33件,处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件。
加强执行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处理涉众涉民生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867件,执结1822件,执结标的总金额近1.1亿元。
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加大审判管理办公室质效考核力度;强化审判监督部门的评查和流程监管,全年自查案件687件;全年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160件。
二、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2012年,我院按照区委和市高级法院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维稳工作,服务全区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全力做好十八大维稳工作。开展重大矛盾排查稳控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涉众、涉民生等类案件中具有不稳定因素的纠纷。对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严格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模式,开展接访、复核,全力稳控。全 年共化解信访、申诉积案73件。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管理。加大对驻区大中型企业的司法服务力度,降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涉诉风险。
大力推进调解体系建设。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强化矛盾纠纷的初始化解,完善和落实“全员、全程、全方位”调解机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及时推出便民利民举措。立案窗口开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全年共对27件案件中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
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功能。深入开展法官下基层活动,利用法官上门立案、调解、调查、座谈等开展宣传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全年法官先后赴基层办案、法制宣传百余次。
三、加强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出 “青年党员法官社区留学实践”为代表的市级优秀党建创新项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清正廉洁的职业品格。全面落实“三重一大”等项工作制度,推进审务督察工作常态化。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培养专家型法官。搭建法官带教培训平台,总结推广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新思路和好方法,提高法官司法能力。
提高法官职业素质,促进法官全面发展。坚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展示干警精神风貌,提升干警职业荣誉感。
四、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区委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季度工作书面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推动了法院工作全面开展,保证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坚持季度工作通报和联络员深入街道制度。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
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与区政协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选聘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陪审员和专业技术咨询员,听取意见建议。加大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力度,全年共直播95次。

2013年,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深化全区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重要一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保障区域和谐发展。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妥善审理好各类案件。重点审理好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坚持能动司法,继续做好为科技园区和大中型企业的司法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加强法制宣传。
第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为目标,强化群众意识,完善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便民措施。
第三,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公正、高效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审判质效考核,实行责任倒查。认真开展案件评查,针对发回改判案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强化审判委员会对审判质效的监督指导作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第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加大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坚持开展好法官下基层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廉洁自律,努力培养法官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
第五,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在政治上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责任编辑:张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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