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网络舆情资源详情

以优良党风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则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中央、市委、区委的部署,区委教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坚持以上带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首先要理清责任结构,强化责任担当。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首先,区委教工委领导班子对教育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坚决纠正“反腐倡廉只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事情”的错误认识。要认认真真地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要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第二,作为教工委书记,要时刻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直接的、首要的责任。要认识到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不能认为党委只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从过去的“全面领导责任”到现在的“主体责任”,党委责任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要亲自执行和推动工作。对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就是不合格、不称职。第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健全教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机构,强化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定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惩戒等刚性规定,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要在“五个方面”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注重将党风廉政建设同教育工作实际相结合,第一,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第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教师不够尽职尽责,个别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问题。深入基层各单位,指导基层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第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将系统内6家试点单位拓展为24家,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向基层全面延伸,全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第四,领导班子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领导集体带头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要求,按照民主集中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给机关和基层做出表率;第五,加强顶层设计。区委教工委总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全局,着眼突出问题,改进体制机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嵌入全系统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基础在于思想教育,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核心在于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实实在在的措施来支撑,不能仅满足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而对党员干部错误思路和作风却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疏于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基础在于思想教育,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核心在于责任追究。教工委坚持抓早抓小的理念,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的工作机制,一要做到“早发现”,要整合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建立迹象识别和调查机制;二要做到“早提醒”,及早进行预防教育,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推进约谈工作常态化;三要做到“早纠正”,要健全岗位防范机制,强化审计追责问责;四要做到“早查处”,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强化明察暗访,加强专项整治。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作为基层党委,我们将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抓好各项改进措施落实,不断巩固制度之笼,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和工作水平,用实际行动和工作的切实成效,营造教育事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我区实现高端绿色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区委教工委书记 叶向红)

Copyright 2006-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