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一巡视组于2014年10至12月对石景山区开展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石景山区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
二、巡视内容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
(三)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四)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
(五)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68686219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1)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区机关一层大厅,(2)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大厅;
(三)电子邮箱:d1xsz@bjsupervision.gov.cn;
(四)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9号市委第一巡视组收(邮政编码100161)。
欢迎石景山区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视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确需当面向市委巡视组反映的,可到石景山区信访办登记预约。按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巡视组不干扰石景山区的正常工作,对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北京市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政府或部门反映。
中共北京市委第一巡视组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