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集中开展以“法定职责必须为”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
本网讯(通讯员杜海营 高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既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新要求,也是全区各部门面临的新课题。连日来,我区多家单位以“法定职责必须为” 为主题,集中开展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
11月27日,区委城管工委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专题开展了“法定职责必须为”学习讨论活动,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践,围绕如何实现廉政勤政、履职尽责和大力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大家认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学习讨论活动,不仅是认识问题,而且是实践问题。不仅是要解决好当前存在履职尽责不认真、不到位和懒政、庸政等为官不为的问题,而且要解决好不想干、不会干、不敢干的问题,也就是要强化想为的责任、提高会为的本领、增强敢为的魄力。一是要树立法治权威。我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是机构、制度、活动的改革,而是事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问题。各级党的领导干部都要强化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带头做法律法规的宣传者、遵循者和实践者,努力做到人人崇尚法律、人人遵守法律,真正把法律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二是要强化职能职责。我们所做的改革部署、机构调整和职能划分,是完全符合四中全会精神的,是全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综合执法的基本依据和根本要求。在贯彻落实的同时,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三是要加强相互协作。要在区委和城管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着眼推进改革,树立大局观念,摆正位置,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相互配合,防止推诿扯皮、相互制纣,主动化解矛盾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好城管工委的党建统领作用。
11月28日,八角街道领导班子召开以“法定职责必须为” 为主题的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会上,大家通过学习《决定》、观看教育片、组织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的重要论述,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探讨如何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集中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一是以上率下作示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努力形成法治思维及自觉以法用权,严格依法办事。加大宪法法律培训,把坚定法治信仰、培育法治精神摆在突出位置,像抓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作风教育那样抓细抓实。二是敢于担当用好权。责任和担当与权力相互依存。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任何时候不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要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三是政策落实真到位。健全街道依法决策机制,把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权利监督,促使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审慎决策。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区委工作部署,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司法局开展以“法定职责必须为”为主题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活动,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明确职责,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