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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由"软指标”变为"硬任务”

区纪委做好任务细化、检查考核、责任追究

本网讯(通讯员胡国栋)今年,区纪委做好任务细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使党风廉政建设由“软指标”变为“硬任务”。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年初,我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并把年度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上半年,区委与直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9份、区纪委与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承诺书62份,通过“签字背书”使工作压力逐级传递,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区纪委起草并以区委名义下发《石景山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开展“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谈责任”主题活动,在区属媒体开辟专版,使各级党委、纪委对“两个责任”的理解更加透彻,对肩上的责任更加明确。

为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区纪委抓住检查考核不放松,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百分量化考核标准,对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在监督检查方式上增加了单位自评分和机关工委、委局各室专项检查,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项目的全覆盖、对全区处级单位的全覆盖。结合“年底查”做好“日常抓”。通过实地走访、自查自评等手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将责任制监督落实融入全年各阶段工作。此外,还通过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已对全区81家处级单位2012年、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检查考核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向区委进行专题汇报,在适当范围内公开通报,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对检查考核成绩较差的党组织,由区纪委书记对其进行约谈。

区纪委还狠抓“责任追究”。区纪委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的优势,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分清党委、纪委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达到“追究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疏于监管的,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今年通过党内处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形式,共追究党风廉政建设失职责任7人、领导班子1个,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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