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石景山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上,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春风作了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检察院2014年的工作,提出了2015年的任务。)
201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政治建检、规范治检、监督廉检”的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我区“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
一、办理案件基本情况
批准逮捕各类犯罪302件370人,同比分别增长3.78%和3.64%,提起公诉477件601人,同比分别增长17.78%和25.47%。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初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23件,立案9件11人,其中大案7件9人,要案1件1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8人;加强刑事、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6件6人,同比增长50%,目前已获法院改判5件,办理民事诉讼申请监督案件39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初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移送市院专案办理2件,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32件。
二、坚持“政治建检、规范治检、监督廉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
政治建检,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养。坚持一把手讲党课,进行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民主生活会,加强思想交流,促进沟通协作;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动员边学习、边教育边实践、边查摆边整改,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补充完善制度73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共建的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示范基地”为契机,开展检学共建。
规范治检,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执法办案行为更加规范,公诉与自侦部门沟通协作,将介入侦查的时间提前至立案前;规范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提高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加强立案风险评估和研判;完善内部衔接工作机制。应对新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深化捕诉、捕监衔接机制;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日臻成熟,实现案结事了,继续保持积案零增长、信访负增长的良好局面;职务犯罪预防视角进一步拓宽,社会综合治理和管理创新更加深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形成体系化,检察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
监督廉检,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区检察院坚持以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为依托,组织参观官德文化廉政展,开展“北京廉政故事”和“廉政微短剧”征集活动,着力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加强制度执行督察力度,采取先“督办”后“督察”的方式,确保监督实效。
三、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建议》。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人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职务犯罪案件拟作撤案或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我区“八个高端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区委第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报告指出:
一、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确保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适用法律疑难案件加大释法说理力度,认真贯彻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部署,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紧紧围绕“政治建检、规范治检、监督廉检和素质强检”的工作方针,深化科学内涵,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法治思维,深刻认识坚持司法规律和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严格按照司法规律和诉讼原理履行职能、执法办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规范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
三、积极服务我区“八个高端体系”建设。依法打击犯罪,把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关,转变证据审查和运用模式,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标准,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予以监督纠正机制,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管理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平安石景山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