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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十要十不准”

本网讯(记者王祝炫)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纪律建设,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日前,区委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十要十不准”要求,此举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

区委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十要十不准”作为铁的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做表率,带头遵守和执行。区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要求的人员和行为按照相关党纪条规从严追责,严肃查处。今后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要将“十要十不准”作为重要内容,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十要十不准”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准做政治上的糊涂人。

二、要严守纪律,不准搞自由主义。

三、要团结民主,不准拉帮结派。

四、要光明正大,不准阳奉阴违。

五、要心系人民,不准脱离群众。

六、要勤政务实,不准搞形式主义。

七、要敢于担当,不准推诿扯皮。

八、要清正廉洁,不准以权谋私。

九、要艰苦奋斗,不准铺张浪费。

十、要接受监督,不准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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