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王祝炫) 6月16日,区委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三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我区将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插手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三个专项治理行动,这是我区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工作中打出的一套强有力的“组合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文起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学文作相关工作部署,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种磊主持会议。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落实区委常委会班子《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区委《关于落实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报告》和《落实市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及按照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的要求,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三个专项治理”。
开展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插手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将在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集体经济组织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各级领导干部中进行,就是要以规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全面排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项目和工程建设中的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开展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以全区基层党员、干部为对象,主要是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以全区重要领域和行业为重点,目的是严肃查处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基层领导干部的“两个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责任运行体系,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纪律保证。
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全区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中履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为对象,通过坚决依靠群众、坚决从严要求、坚决惩治腐败的措施,达到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提升权力监督制约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的目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即对行政执法、行政服务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治理,具体包括10个方面,如: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工作中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的现象;工作人员履行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过程中,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合理时限履行职责的现象;服务窗口和单位服务标准不明确,办事效率低下,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态度冷漠、纪律涣散,未落实一次性告知等行为。
会上,李文起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三项治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必要举措,是建设“法治石景山”的必要举措,是深化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必要举措。二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三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要践行“三严三实”,强化正风肃纪。要突出案件查办,形成有效震慑。要加大宣传造势,广泛动员干部群众。三要加强领导,确保“三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落实。全区各单位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三项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建章立制,将“三项治理”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成功经验通过建章立制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要强化督查问责。要严格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向区纪委上报工作情况。对自查自纠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