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青山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时代。我认为,这个新时代的基本特征是:正本清源,全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人为本,全力构建高端绿色的发展生态;励精图治,全力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事业的“生命线”,也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就是新时期赋予我们的新使命。
“一把手”是官位,更是责任;要有权威,更要有政治素养和政治担当。如何担当好“生命线”的责任,是对各级“一把手”的政治检验。
区委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正在全力书写新时代的新篇章。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可以概括为“一二三”:所谓“一”,就是高度自觉地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这一当代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思想,“把思想统一起来,把行动落实下去”。所谓“二”,就是全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全力推进高端绿色的发展生态两大战略任务。所谓“三”,就是把“三严三实”作为全区党员干部新时代的座右铭。区委自觉把“党建统领”作为最大法宝、最大战略、最大政绩和最迫切的任务,不断推进“四位一体”(即思想政治建设是灵魂和前提,组织干部工作是决定性环节,党风廉政建设是“生命线”,民主政治建设是重要保障)的工作。把“高端绿色”作为全区的发展战略,建设高端绿色之城,建设有山、有水、有城、有业、宜居的国家级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把“改革创新”作为区委的时代担当,大力推动改革创新成为石景山区的特色。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区委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树立起催舟奋进的清风正气,助推全区高端绿色发展扬帆起航。
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生命线”
古今中外,因政治生态恶化而导致丢权亡国丧邦的教训屡见不鲜。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重视政治生态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过去的一年,区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和国家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生命线”,把全区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五句话上来: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正本清源、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主战场”、“主阵地”;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背水一战”;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长治久安的“决定性”环节,一党一国之兴衰,经济是基础,党建是关键,廉政是“决定性”环节;④当前不存在“过严”和“收兵”的问题,过去宽、松、软的时间太长了,与党的历史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现在并不算“严”,应该越往后越严,“严是爱、宽是害”,查办少数就是爱护多数,是政治大爱。反腐倡廉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⑤一条鱼病了,可能是鱼的问题;一片鱼病了,很可能是水有问题,政治生态事关党的肌体健康,必须全面清化。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强化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锤炼政治作风,才能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打得赢。
打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组合拳”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是对应有责任的“归位”、“回位”。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我们要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切实做到明责、履责、督责、评责、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深度广度发展。明确办事机构。区委办公室已经加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的牌子。各级、各单位必须层层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的协调部门和办事机构,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办”。强化主体责任。实行各级“一把手”直接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第一责任人。区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必须成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书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一票否决”。区委已组织召开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区落实主体责任会议”、“全区纪律审查案件通报会议”、全区各级“一把手主体责任培训班”,目的就是层层传导责任、传导压力、传导任务。狠抓落实履责。区委制定下发了《石景山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年初,结合各位区领导的分工,书记和班子成员逐一签订了具有个性化的责任书。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区委各位常委与政府副区长重叠分工,以加强党建统领,落实“一岗三责”。加大案件查办。区委成立了纪律审查和案件查办领导小组,成员有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汇报,各级“一把手”要每月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汇报;区委常委会每年要定期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制度。2016年,区委印发了1号文件《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若干制度规定》,明确了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专题工作会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监督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规定,要求各级“一把手”做到“四个强化”,严格落实“四个亲自”和“四个同时”。
落实主体责任不能简单表态,必须付诸实际行动。没有落实,一切都是空谈。区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变“只挂帅”为“既挂帅又出征”,变“务虚”为“求真务实”,变“只吆喝”为“钉钉子”、“打板子”,有效避免了主体责任“淡”、落实措施“空”、监督主体“难”、责任追究“软”等问题。
打造忠诚担当的“特殊部队”
纪检监察机关是护卫“生命线”的党内专门机关,这支队伍正在进行着一场艰巨复杂而又“输不起”的“战斗”。必须建设成为对党绝对忠诚、担当特殊使命的过硬“部队”,使之真正成为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因此,我们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强力支持,严格落实“两个为主”的原则。加强纪律审查和办案力量。区委一次性为纪委增加行政编制13名,人数从37名,增加到50名,使办案人员占机关人数达到66%。推动纪检干部专职化。通过调整分工和调整干部(共36名),全面实现了全区各级纪委书记、监察科长的专职化,一律不得承担和分管其他工作。要全面落实 “两个为主”和“三转”的规定,实行区委组织部门宣布纪检干部任命时,区纪委领导一同参加的规定。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一年来,区委考察重用了一批纪检系统干部,其中科级提拔副处级11人,副处级提拔正处级4人,处级调整交流21人。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软硬件设施建设。区委完成了电子监察平台二期建设工作;高标准建成了300平方米的纪检办案谈话室;开通了“方圆石景山”、“四风随手拍”两个微信公众号;目前,区委正在国际雕塑公园建设廉政教育基地,面积1600平方米,集声、光、电技术效果于一体。一年来,合计投资约1500万元。
让严守纪律成为“新常态”
纪律是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必须强化“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必须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区委坚持用纪律巩固“整治四风”成果。区委制定了“十要十不准”的规定,从思想教育层面提升至纪律层面,并把它作为领导干部最基本层次的要求,作为“底线”。坚持用巡察开展“纪律作风体检”。区委组建了两个纪律作风建设巡察组,正处级编制,共8名同志。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巡察工作,既有常规巡察,也有专项巡察。目前已巡察21家正处级单位,提出了许多整改意见。坚持用“画像”进行监督批评。围绕“严守纪律”,区级四套班子带头,围绕“十要十不准”,发动下级为上级领导“对照画像”征集意见,并要求区级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逐条回应,逐条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年底和年初的特点,区委专门召开全区案件通报大会。在平时一案一通报、一案一曝光的基础上,又集中通报了区内4起基层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追究处级单位“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责任。在“两节”之际,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敲响警钟、拉响警报。坚持用巡视整改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按照区委常委分工,实行整改清单制。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各位常委的汇报,书记、副书记、各位常委依次汇报整改进展。市委巡视组分三批转来信访线索共51件,已经按照要求将办理情况全部上报。
坚决对腐败案件“零容忍”
坚持党要管党、推进从严治党,要求我们以更大力度真抓严管、动真碰硬,敢于得罪“少数人”。是否敢于得罪违纪违法的“少数人”,是对领导干部党性的检验,事关人心向背。对于腐败案件,区委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就是“严是爱、宽是害”,“惩办少数就是爱护多数”,本着“从严、更严”的原则,明确了“六严六必”的工作要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年来,全区共立案49件,同比上升了89%。其中新立案42件,同比上升了163%。共受理审理36起案件,审结36起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同比上升了90%,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13人,科员及以下15人。全区立案上升幅度位列全市第四位。区委坚持“一案一曝光”、“逢案必双查”,真正让党纪发力、让法律生威。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很多案例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违法”都是始于“破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前段时间,市委通报了吕锡文严重违纪被“双开”的情况,区委明确了要围绕郭金龙书记提出的全面消除“十分恶劣的影响”、汲取“十分深刻的教训”指示精神,要求全区各级干部坚决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作表率结合起来、与正本清源理清干部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纪律审查与案件查办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特别是在选人用人上,区委提出了“八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民主与集中倒置、坚决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坚决防止任人唯亲、坚决防止拉帮结派,坚决防止买官卖官、坚决防止凌驾于人、坚决防止挟私报复、坚决防止欺上瞒下)的纪律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公道正派的组工队伍。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然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委(党组)决不能淡化责任、放松要求。我们必须看到主体责任的落实存在力度层层递减问题,领导干部“一岗三责”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甚至忘掉”的问题,重发展、轻党建,重工作、轻作风的问题还没有全面解决。相关工作制度执行还不到位,有些制度还不健全;我们必须看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自觉性这个新常态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旧常态与新常态还在博弈当中,纪律建设确实还在路上;我们必须看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打下去了,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时有发生,有的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个别单位还存在边整边犯的问题。事实证明,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反腐败工作就有新进展。
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清代名吏余小霞曾在官署前贴上一联:与百姓有缘,才来斯地;期寸心无愧,不鄙斯民。封建官吏尚有如此认识,共产党的干部更应恪尽职守、赤诚为民。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全力开展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规活动,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做政治坚定的典范、遵守纪律的典范、科学发展的典范、为民服务的典范、改革创新的典范。要狠抓“一把手作表率”工作,把是否全面履行“主责”作为“一把手”是否合格的底线。区委常委班子带头,严肃党内生活,严肃纪律规矩,“高悬纪律利剑”,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重中之重,打破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要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反腐败斗争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要求,继续坚持“六严六必”(即责任从严、有责必究,教育从严、有官必教,纪律从严、有违必查,监督从严、有权必监,查办从严、有腐必惩,制度从严、有漏必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的新常态;要健全制度,努力使制度具有针对性、刚性和操作性,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责任和担当扛在肩上。只有这样,才能凝聚力量,才能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