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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计划

2015年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计划

按照《石景山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计划》统一安排,于今年4-5月,以“把握新常态,筑牢生命线”为主题,在全委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目的是引导全委系统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落实区委提出的“十要十不准”纪律规定,落实“领导班子抓纪律,基层组织抓服务”的党建工作定位,落实“从严、更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原则,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高端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宣教月活动内容
宣教月期间,主要采取“学摘编、签责任、讲党课、守规矩、敲警钟”等形式,开展以下5项活动:
1、深入学习《摘编》,适应“新常态”。一是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简称《摘编》)分九个专题,摘录了习近平总书记从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到四中全会期间的讲话、指示等重要文献四十余篇,其中许多内容是首次公开发表。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提高全委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形势任务、总体思路和战略部署,适应“新常态”。三是开展网上学习和读报活动。宣教月期间,《石景山纪检监察网》和《石景山报》开设“学习习总书记论述摘编 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专栏,刊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体会文章,请各党支部督促、组织好学习活动。
2、签订“两个责任”责任书,念好“紧箍咒”。《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签字背书,作为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与所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主任与所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党政一把手与班子副职、副职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 “一岗双责”责任书。各级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委纪委、监察科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
3、讲授廉政课,筑牢“防火墙”。紧紧围绕践行“三严三实”、加强精神家园建设、法定职责必须为等关键词,开展讲廉政课活动。一是委党委书记为全委系统党员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干部群众讲一堂廉政微党课,使全委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防线和精神防线上筑牢遵守党纪国法党规、避免违纪违规的“防火墙”。二是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廉政风险,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廉政法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组织具有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拟邀请市卫生计生委纪委书记孟振全作一堂专题报告,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人员参加。
4、推动落实“十要十不准”,架起“高压线”。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好“十要十不准”是当前我区加强纪律建设的“高压线”。教育月期间,组织一次基层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围绕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持续纠正“四风”、抓好“十要十不准”落实、党支部书记如何更好发挥作用等,沟通情况、交流经验。
5、开展反面典型教育,敲响“警世钟”。一是组织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观看《北京市“小官巨腐”警示录》和《石景山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正在拍摄制作)、学习《石景山区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二是在区纪委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参加旁听市、区法院庭审案件。三是抓好医疗卫生行业典型案件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常敲廉政警钟,警醒党员干部、执业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算好三本账(政治账、经济账和家庭账),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二、宣教月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宣教月各项活动。党办、监察科要积极做好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宣教月活动作为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结合实际,周密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守党风廉政建设“生命线”。
2、问题导向,讲求实效。要把宣教月活动与卫生计生中心任务结合起来,与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解决本单位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以来,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教育重点,创新教育形式,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宣传,做好总结。监察科加强对我委宣教月活动的宣传,及时编写、上报全委系统教育月活动期间的有关信息。委属各单位要及时向监察科报送动态情况,宣传本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于6月10日前将廉政微党课稿(3000字左右)、参观情况反馈表和宣教月总结通过OA-内网报至“监察科”。15日前,监察科将党委书记廉政党课稿(6000字左右)和微党课稿、总结等材料一并报区纪委。宣教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附件:1.北京市廉政教育基地
2.参观情况反馈表


2015年4月3日
附件1

北京市廉政教育基地

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市检察院二楼)、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兴区团河路北京市监狱)、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中国电影博物馆、宋庆龄故居、“明镜昭廉”明代反贪尚廉历史文化园、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廉洁奥运主题文化园、北京李大钊故居、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冀热察挺进军司令部旧址陈列馆、怀柔第一党支部纪念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石景山区慈善寺廉政文化基地。(详见石景山纪检监察网http://jw.bjsjs.gov.cn/)









附件2

参观情况反馈表

单位名称:
参观地点名称 参观时间 参观人次 联系人及电话
焦庄户地道战遗址 2015.5.14-15 68 吴展标:13611286561
北京李大钊故居 2015.5.25 35 窦飞:1326189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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