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6年12月22日,在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高虹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春风作工作报告,两份报告分别总结了法院、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报告指出: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石景山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截至10月25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27件3232人,批准逮捕1791件2263人,不捕644件97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63件3086人,提起公诉2099件2605人,不起诉237件333人。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实现体系化。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未检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完善司法配合机制、社会协作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权利保障意识,制定《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和诉讼代理人意见工作规定》。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查办职务犯罪取得新突破。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182件,初查131件,立案61件73人,其中处级以上8人,国有企业29人。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新进展。坚持惩防并举,联合党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搭建预防网络平台,联合高井热电厂创办全市首家检企警示教育基地,配合区纪委录制《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宣传片》,主动服务首钢新园区建设,联合区国资委、卫计委、教委举办反腐教育巡展,累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940次、预防咨询1690人次。
三、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坚守法治的生命线
全面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严格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立案19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监督撤案5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制发检察建议书94份,纠正漏捕18件,追捕遗漏同案犯19人、追诉10人,均获有罪判决。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依法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03件,其中上级交办177件,自行受理26件,提请上级院抗诉9件,5件获得法院改判。大力推进“行刑衔接”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联合区相关单位签订《石景山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办法》。
四、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大局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创新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工作机制,总结提炼“三延伸”思路和“四步工作法”,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细则》,采取联合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等形式,开展释法说理、共同答复,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合法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将职务犯罪侦防工作与首都和我区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办案同时充分考虑对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影响,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保障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管理创新。聚焦治乱疏解,服务我区综合执法改革大局,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力度,提起公诉寻衅滋事案102件152人,妨害公务案44件55人,依法维护我区正常社会管理秩序。
五、坚持创新发展,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优化机构职能设置。内设机构由原来的24个减少到14个,业务部门由104人增加至114人,进一步优化业务和综合部门人员结构,有效提升司法效率和工作效能。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明确标准,严格程序,择优遴选检察官40名,将政治素养高、检察信念强、业务能力强的检察人才遴选入额办案。明确检察官责任本位。通过制定权限清单、履职清单,转变原三级审批行政管理模式,明确各级检察官的办案决定权、审核权、监督管理权,进一步强化办案责任。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政治建检水平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区委党建统领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队伍科学化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召开党组会研究大额资金使用、干部调整等重要事项400余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切实提升班子成员自律意识。加大检察人才培养力度。五年来,累计参加市检察院、区内培训4000余人次。狠抓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将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制定《关于内外部人员干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办法》。
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全面工作5次,报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和司法保护、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诉讼监督专项工作3次,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广泛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专项调研。
报告强调:未来五年是“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检察工作深度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石景山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推进司法办案体系、检察监督体系、检察管理监督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队伍建设体系和检务保障体系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为我区初步建成国家级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偷拐骗抢、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生产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公诉为主导的指控体系。
二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加强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问题。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进一步强化刑事抗诉工作。加大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机制。
三是坚持党建统领、从严治检,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探索五位一体监督格局,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打造一支专业齐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
四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按照上级部署,始终保持改革的定力和韧劲,将顶层设计和本院实际紧密结合,坚持工作创新,注重总结提炼,巩固改革成果。坚决执行、认真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方案,全面落实改革任务,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