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区卫生计生系统正风肃纪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卫计发﹝2015﹞15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区卫生计生系统正风肃纪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景山医院、卫生计生委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区卫生计生系统正风肃纪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15日
关于开展区卫生计生系统正风肃纪活动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抓好党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查纠卫生计生领域不正之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行业纪律,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区卫生计生委决定,结合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通过正风肃纪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精神,深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动卫生计生系统有关问题解决,提高卫生计生系统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各单位持续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严肃行业纪律,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辖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一次医德教育。以“崇医德、尚医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卫生计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重塑医德价值,采用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将职业道德崇敬之心和法律底线敬畏之心,化为全心全意为患者、为群众服务的自觉行动。各单位在深抓医德考评工作的同时,要利用医院公告栏、宣传栏、院内网等文化宣传阵地,开展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围绕为什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如何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开展专题讨论,充分发挥职业道德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业、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医疗质量。
(二)推出一批正面典型。重点培养和大力宣传卫生计生战线上“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先进人物和优秀集体,树立榜样、弘扬正气,用楷模的典型事迹,教育和感染广大从业人员。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行医的模范人物和集体,总结提炼典型事迹,并依托各类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市卫生计生委制作的《药品背后的肮脏交易-妇幼保健院商业贿赂案》警示教育片,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典型案例通报及《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书籍,通过典型案例学习,发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强化干部职工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进行一次问题排查。对单位体制运转、医疗服务管理、内部监管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问题排查。重点围绕医药购销、药品保管、工程建设、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问题多发频发的关键领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认真查找,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
(五)健全一批制度。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排查的成果运用,深入剖析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针对权力运行风险点,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标准,继续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资产管理、人事管理、采购管理等关键领域的机制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六)解决一批实际问题。针对问题排查发现的“红包”、回扣、大处方、违规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力争解决一批影响单位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要抓典型、抓重点,着力查处十八大以来及“九不准”规定出台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医疗领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卫生计生系统正风肃纪活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委纪委监察科、医政科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工作。石景山医院、所属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正风肃纪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和工作总结于12月底前上报区卫生计生委监察科。联系电话:吴展标 88605052。
(二)整合资源,讲究方法。把此项活动与“九不准”规定落实、“首都健康卫士”典型宣传及“三好一满意”、落实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建设、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医德医风建设、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融入到深化医改和日常管理之中,整合好纪检监察、医务管理、药事监管等方面资源,增强整体合力,推动正风肃纪活动有序开展。
(三)纠建并举,重在实效。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注重实效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查找日常监管、行风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落实。要把正风肃纪活动作为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党风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