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
北京市石景山区代表会议的决议
一、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石景山区代表会议定于2017年5月下旬召开。
二、会议的主要议程
选举石景山区出席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根据党代表任期制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委要求,出席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石景山区代表会议的代表,由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组成,代表名额为304名。
四、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以党建统领为法宝,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治区为保障,以改善民生为目的,进一步建设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高端绿色的发展生态,为初步建成国家级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和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