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夏林茂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夏林茂辞去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