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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五项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的要求,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内容,按照区委要求,卫生计生委党委在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按照区委要求全面落实“一承诺两签责”。党委书记张帆、主任葛强作一把手履责承诺,党委书记与委属单位党支部书记签订主体责任书,书记、主任与分管领导签订一岗三责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和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纪委书记与所属党支部纪检委员签订监督责任书。同时要求委属基层单位按照委党委的标准做好“一承诺两签责”,确保层层抓落实,一级管一级。
卫生计生委结合行业特点通过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五项责任:一是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即: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医疗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管理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部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作廉洁从政的表率。二是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委党委书记、主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及其他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三是明确纪检监察监督责任。驻委纪检监察对班子成员及其他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负监督责任。四是明确“一岗三责”责任。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委领导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党风、管行风、管廉政建设。实行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问责,对分管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五是明确考核与责任追究。委党委、纪委每半年对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三责”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不抓不管而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也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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