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流动人口)
【办理依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9号)
【对象范围】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办理方式】现场受理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提交材料】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鲁谷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各社区居委会
地 址
石景山区鲁谷南路12号居民事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
68625542
乘车路线
472路芳园西街南口站
鲁谷社区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