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体育经营单位,区体育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石景山区体育局《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石景山区体育局
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张洪双13683267762、张春波13311355115;电话:68821771)
附件
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进入冬季,北方天气干燥,易发火灾,2017年11月18日晚18时15分,大兴区西红门某地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造成严重影响,教训深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落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据11月16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防安办字〔2017〕72号)文件精神,石景山区体育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增强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立即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2017年11月19日市、区关于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顿”专项清理要求,区体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体育行业40天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切实清查一批突出隐患问题,有效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消防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石景山区体育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体育局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连田、局长李劲挺担任组长;副局长程占军、金向东,副调研员王洪义、杨静楠、刘远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市场管理科,张洪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报告、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治理重点
(一)开展“六个严查”和执行“九个一律”
即日起在全区体育行业开展六个严查:严查彩钢板建筑;严查厂房库房、仓储物流、集贸批发市场、出租房屋、出租大院等生产、加工、储存、住人场所;严查待疏解或正拆除场所;严查人员密集场所;严查重大活动场所;严查文物古建、高层地下、轨道交通、易燃易爆、施工工地等高危单位。
执行九个一律:即凡是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一律查封并断电;凡是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的,一律查封;凡是出租房屋达不到人均居住面积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有明显现实危害的,一律采取清退、查封、拘留等措施;凡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严重阻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查封;凡是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瘫痪、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的,一律查封;凡是违规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倒灌液化石油气,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的,一律采取拘留、搬离、停用等措施;凡是涉及部队、铁路、民航、央企或管辖区域交叉、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一律函告相关部门或报告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明确管辖关系和责任;凡是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实施关停查封的单位场所,一律由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实施断电断水,纳入清单,逐一整改清退。
(二)重点检查范围和工作内容
1、重点范围:地下空间体育健身场所、台球厅、人员密集的体育健身中心、举办大型活动的场馆现场等。
2、体育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核发的验收合格证明或批准文件。
3、是否符合《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市政府第179号令)所规定的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特别是:
(1)各项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2)体育经营单位突发高人流具体管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防火制度、灭火器管理台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高危项目(游泳)救生员以及需持相应运动项目职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安全指示标识等各项消防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6)双语广播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7)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情况。
(8)电器电路的使用状态,无超负荷运转,配电箱专人负责情况(尤其是否规范电动车充电、私接电路)。
(9)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无阻。
(10)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干粉灭火器使用寿命10年)。
(11)消防站人员加强值守情况。
(12)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巡查记录。
(13)本单位人员对于火灾扑救及逃生能力的掌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
结合任务分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原则,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全区体育行业安全消防情况,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三)总结督办阶段(12月21日至31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体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和全区体育经营企业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专题研究并制定解决对策,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逐级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党、政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到一线,将本单位辖区和所负责的体育经营场所纳入防控视线,坚决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失控漏管,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领导分片包干,部门齐抓共管。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沉下身子,深入单位和场所,查深查细查实,切实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区体育局各科室、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同步启动清查整治,局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指导和督促本行业、本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要组织开展本系统清查整治行动。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零容忍”,用足用好用全法律和行政手段,出重拳、下狠手、严执法,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火灾风险;相关执法部门要用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强化检查工作,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停的一律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保持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高压整治态势。要严明纪律、严格责任、严肃问责,对于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追究肇事者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倒查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消防管理和制度执行的死角盲区。
(四)及时总结工作,加强情况反馈。区体育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全区各体育经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全面梳理汇总工作进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典型案例等情况,小组办公室将汇总整理后,编发工作简报反映专项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呈报区委、区政府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请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全区各体育经营单位于11月20日起每日16时前上报区体育局市场管理科附件3;于11月20日起每周二16时前上报附件4;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联系人:张洪双13683267762;张春波13311355115;联系电话:68821771)
附件:1.体育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体育局领导消防安全“分片包干”统计表
3.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工作每日统计表
4.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工作每周工作小结
石景山区体育局
201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