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更好的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自2017年起石景山区设立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项目,专门用于促进清真食品及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此专项资金是继2016年市级专项政策变化后我区首次建立,即结合我区实际区情,又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同时将出台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以保障和规范。
索 引 号:11H014/ZK-2018-000013
公开责任部门:
信息名称:石景山区设立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区域内民族团结和谐,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7-12-11
发布日期:
内容概述: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更好的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自2017年起石景山区设立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项目,专门用于促进清真食品及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此专项资金是继2016年市级专项政策变化后我区首次建立,即结合我区实际区情,又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同时将出台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以保障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