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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通报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移交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2019年03月29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我要分享:

 石景山区通报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移交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石景山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11月27日将督察发现的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我区,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提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好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重要体现,持续推进石景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对移交问题的责任追究,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置到位。根据核查事实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及区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6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副处级领导干部3人,科级及以下人员3人;诫勉4人,通报2人,向7家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石景山区2016年基本“无煤化”工作仍有死角问题。环保督察中发现,在鲁谷社区衙门口村、苹果园街道琅山社区、广宁街道麻峪北社区、金顶街街道以及五里坨街道发现仍有使用散煤的住户,并且有大量存煤。区发改委作为总牵头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统筹不够、督促落实不力的问题;各属地街道(鲁谷社区)在落实环保工作属地责任中,履职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现对区发改委、鲁谷社区、苹果园街道办事处、广宁街道办事处、金顶街街道办事处以及五里坨街道办事处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其进行整改。

二、石景山区对“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问题。

区经信委提供的“散乱污”企业台账共计18家,但仍有大量应纳未纳的“散乱污”企业,仅在鲁谷社区和五里坨街道就存在8家“散乱污”企业,区经信委排查工作不彻底,台账动态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统筹各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力量,对“散乱污”企业治理的督促指导不到位。五里坨街道、鲁谷社区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排查不彻底。现对区经信委副主任刘军亮诫勉问责。对鲁谷社区副主任戎连奇、五里坨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畅忠杰通报问责。

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管理不到位问题。区城管委2017年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84件,截至检查之日,一半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已过期。其中,鲁谷社区衙门口村拆除、苹果园街道琅山苗圃拆违均未办理消纳许可,造成大量垃圾留置,工地出土数据不清。区城管委、城管执法局未按照《石景山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重点任务》中“采取经济、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完善渣土车运输管理制度,强化联合督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依法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追溯、查处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责任”的要求对相关单位实施责任追溯、查处和问责,对违法违规渣土运输车的溯源管理缺失。现对区住建委副调研员贾成喜诫勉问责(与问题五合并处理)。

四、石景山区集经办对集体土地管理不善的问题。区集经办管辖的集体土地范围内存在集体土地被非法侵占,瓦片经济导致“散乱污”企业滋生,拆除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等现象,对区域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如:广宁街道高井社区电厂平台一殡葬企业露天切割、喷漆作业;鲁谷社区衙门口村永丰鸡场拆除工地未采取降尘措施等。区集经办存在对集体土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现对区集经办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其进行整改。

五、石景山区工地扬尘管控存在漏洞问题。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区北I工地641地块、1605-639地块、中铁搅拌站东侧拆迁院落及永丰养鸡场拆除工地等4处工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施工作业中未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地面苫盖破损、不完整等问题。同时督察组发现在釆暖季要求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期间,古城街道中小企业基地依然存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情况。现对区城管执法局业务科科长甄强诫勉问责(与问题三合并问责)。

六、餐厨垃圾管理不规范问题。在对《石景山区餐厨垃圾管理台账》中的北京美香缘餐饮店、北京山德伟烤鸭店等七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中发现,从2018年9月份签订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集清运合同至抽查时一直未进行餐厨垃圾清运,也无城管委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城管委未完成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收运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现对城管委市容环境办主任徐盖杰诫勉问责(与问题三合并问责)。

对上述生态环境问题的严肃处理,全区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汲取教训,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严从实、真抓实干,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要严格落实各单位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生态环境建设中失职、失责和渎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执纪,铁面追责,通报曝光。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主办: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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