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2019年第一季度)

石景山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

2019年第一季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的知情权,石景山区从2018年起,每季度公布辖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饮用水水源、自建水厂出厂水和城市末梢水)水质状况。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1.饮用水水源

2019年第一季度,全区共监测饮用水水源2个(杨庄水厂水源地、五里坨水厂水源地)。

2.自来水厂出厂水

2019年第一季度,共监测2座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杨庄水厂和五里坨水厂)。

3.城市末梢水

2019年第一季度,城市末梢水的监测按照辖区街道及人口的分布覆盖我区所有街道,依据各街道供水特点设置31个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饮用水水源

地下水水源每月进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23项指标的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全部39项指标的检测。

2.自来水厂出水厂

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每月对各自来水厂出厂水进行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每半年对地表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每年对地下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确保出厂水水质安全。

3.城市末梢水

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开展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细菌学指标及消毒剂指标的常规检测。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1.饮用水水源

地下水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质合格。

2.自来水水厂出水

自来水厂出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厂出水水质合格。

3.城市末梢水

城市末梢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监测水样进行评价,监测指标中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即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对不合格指标根据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给予健康提示。

二、评价结果

(一)饮用水水源水质

2019年第一季度2个地下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100.0%

(二)自来水水厂出厂水质

2019年第一季度2个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全部合格,达标率100.0%

(三)末梢水水质

2019年第一季度辖区9个街道31个末梢水监测点共检测水样53件,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

评价结果详见表1-3

 

 

 

 

附表

1 2019年第一季度石景山区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水源类型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

超标倍数

1

杨庄水厂

水源地

地下水

达标

2

五里坨水厂水源地

地下水

达标

 

 

2 2019年第一季度石景山区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

序号

水厂名称 

(监测点位)

达标情况

不合格指标检测数值及国标限值

1

杨庄水厂

达标

-

2

五里坨水厂

达标

-

 

 

 

 

 

 

3 2019年第一季度石景山区末梢水质监测样品明细表

序号

监测街道

监测点数

监测数

(件)

合格数(件)

合格率

不合格指标及标准限值

1

古城街道

3

5

5

100%

-

2

八角街道

6

10

10

100%

-

3

金顶街街道

3

5

5

100%

-

4

老山街道

3

5

5

100%

-

5

鲁谷街道

5

7

7

100%

-

6

八宝山街道

3

5

5

100%

-

7

苹果园街道

6

10

10

100%

-

8

广宁街道

1

3

3

100%

-

9

五里坨街道

1

3

3

100%

-

合计

——

31

53

53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