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1. 公共服务+北京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发放
二、政策依据:
1、【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依据名称:《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459”)办法》
发布号令:京老办发【2008】12号
法条内容:(京政办发【2009】104号)第二条规定:“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
三、受理条件:
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北京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五、申报材料:
1. 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2份);
2. 居民户口簿(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2份);
3. 本人照片(近期二寸照片)(申请人自备,纸质)(2份);
4.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5. 被委托人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六、办理程序:
1. 满80 周岁京藉老年人未申请养老(助残)卡,可以去就近的农商银行先申请养老(助残)卡,待养老(助残)卡发放后按照申请的月份享受补贴。
2. 满80周岁的京藉老年人当月由居委会核实,通知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需到街道大厅办理首次充值确认手续。
3. 办理首次充值确认手续需老人本人或老人家属持申请人身份证办理,如委托需委托人身份证。
4. 街道大厅窗口对提交材料核验,核验通过进行初审并在系统推送区老龄,核验不通过一次性告知退回。
5. 区老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推送市老龄审批。
6. 每月月底街、区按时核发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并通过银行充值到老人养老(助残)卡账户。
七、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受理部门:
石景山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