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京计生委字〔2003〕112号)、《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问题的补充通知》(京财文[2004]500号)
申请条件:无
申请材料:1、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2、存档卡或其它存档证明。办理流程:1、当事人提出申请,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登记备案,每年度上报一次;2、居委会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依法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3、街道卫计办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奖励费。办理时限:每年发放一次
审批对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籍在本街道,个人委托存档(人才、职介)者或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且独生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是否为初审上报:否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受理方式:现场受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40,下午14:00至17:00
办理地点:五里坨车站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16号计生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889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