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9号)
申请条件:无
申请材料: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并盖章。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审批对象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是否为初审上报:否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受理方式:现场受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40,下午14:00至17:00
办理地点:五里坨车站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16号计生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889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