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景山区第五批 15户 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石住字[2011]31号
关于对石景山区第五批 15户
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7]2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京建住[2007]1129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住[2007]1176号)的规定,现对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复审通过的15户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自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举报、投诉;市民如发现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石景山区监察局举报、投诉。
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地址:石景山区八角西街66号方地大厦 邮政编码:100043 电话:01068867522
石景山区监察局电话:01088699302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不含法定节假日)
特此公告
附:石景山区申请廉租住房第五批申请家庭情况公示清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