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栾伟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人[2016]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栾伟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2016523日第10次区长办公会议决定:

任命栾伟宏同志为石景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井忠杰同志为石景山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何继东同志为石景山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闫晓辉同志为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岳赞同志为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正民同志为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高雪文同志为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高春玲同志石景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免去陈鹏同志石景山区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区长:夏林茂

2016523


抄送:区委各部门。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81日印发